关于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
2019-11-21 23:52
 

  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将于20191210日起委托布鲁塞尔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采集全部签证申请人十指指纹信息。  

  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有外交护照的申请人;  

  (三)中国中央政府邀请的副部级()以上代表团成员;  

  (四)持公务护照赴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常驻人员;  

  (五)5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可予免采,但需出示5年内同本护照上曾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如曾留存指纹并获发签证,但因故无法出示生物识别贴纸签证的,赴同一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请仍可免采;  

  (六)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留取指纹,如出现他人冒充本人留取指纹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驻比利时大使馆     

               20191121